费控大师服务协议

 

最新更新日期:2021年 03月 03日

 

提示:

您在点击同意前,应当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合同中相关条款内容,特别是与您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与您约定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以及其他以粗体标识的重要条款。如您对合同有任何疑问,可向费控大师客服咨询。

 

一、缔约主体及合同内容

1.1本合同由您(或简称“甲方”)与北京岚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费控大师”)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缔结。

1.2本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正文及所有与费控大师有关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后续不时发布在费控大师应用中或WEB页面上的规则、实施细则、服务规范、解读、公告等内容,以下统称费控大师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在使用费控大师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费控大师规则的规定。

1.3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费控大师可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本合同或制定、修改费控大师规则并至少提前7天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费控大师公告确定的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甲方同意并接受修订或补充后的合同或规则。

 

二、账户安全

乙方根据甲方在费控大师账号和其密码确认甲方身份。甲方理解并确认通过甲方账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点击确认合同、确认员工身份、在线下单等)均属于甲方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甲方的账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三、基础服务内容

3.1乙方向甲方提供自有车辆的管理功能,分为:无车机版、简易车机版和车机版。自有车辆的管理对接须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3.2乙方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渠道,向甲方提供商务旅行相关的咨询、预订或代订(以下统称为“预订“)及管理等服务,具体包括:

3.1.1预订国内用车

3.1.2预订国内机票;暂未开通)

3.1.3预订国内酒店;暂未开通)

3.1.4预订国内火车票;暂未开通)

3.1.5双方约定的其他与商务旅行相关的服务。

3.3乙方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渠道,向甲方提供快递、餐饮相关的预订及管理服务。

 

四、升级服务内容

乙方为提升服务质量,为甲方提供升级服务方案,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系统展示为准,甲方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

 

五、服务预订流程及相关须知

5.1甲方使用人员可通过费控大师应用或WEB页面根据自己的差旅需求选择合适的服务产品并向费控大师下达预订订单,全部预订费用可通过甲方与乙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5.2预订机票

5.2.1甲方可通过费控大师预订国内机票,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预订机票价格见费控大师预订系统内显示的机票实际售卖价格。

5.2.2机票退改签政策以预订页面显示的为准。

5.3预订酒店

5.3.1甲方可通过费控大师预订国内酒店,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3.2预订酒店价格仅针对酒店房费及房费中注明包含的餐费,不含任何餐饮、娱乐、酒店内购物等其他费用。

5.4预订火车票

5.4.1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具体出票时间以费控大师规则为准。

5.4.2预订火车票实行实名制,甲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可接受的有效身份证件有:身份证(二代)、回乡证、台胞证、护照。

5.5预订用车

5.5.1甲方可通过乙方预订用车服务产品,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5.2预订的用车服务产品价格,以用车页面实时公布的收费明细为准。

5.5.3乙方承诺用车服务的供应商经过严格的筛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对用车服务供应商的各类资质要求。

 

六、结算方式

6.1甲方可在乙方提供的企业差旅管理后台选择以下种结算方式:

6.1.1个人支付:甲方在开通费控大师服务时,个人支付结算方式自动开通,甲方员工可使用个人账户对预订服务进行结算。

6.1.2预存结算:甲方选择预存方式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1.3企业现付:甲方可选择开通企业现付的结算方式,甲方须在此之前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然后由授权管理员在乙方管理后台按照操作指示完成绑卡操作后,可选择使用企业现付功能。

 

七、费用

7.1预订差旅及服务费:预订差旅及服务费以签订的结算方式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同时,乙方保留变更服务费标准的权利,如果发生服务费标准变更,则将至少提前十五天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乙方公告的收费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的收费方案,并就此后使用服务的行为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2升级服务费:甲方选择本合同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升级服务方案的,服务费以甲乙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确认的金额或乙方系统展示的服务方案中载明的金额收取。

 

八、票据服务

8.1甲方在乙方平台消费金额对应的票据甲方可登录费控大师账户进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管理后台进行查看。

 

九、权利义务

9.1乙方提供的预订服务取决于机票、酒店等服务供应商的产品可供性,受服务供应商客观情况限制,乙方无法承诺百分之百都能预订成功,对此甲方应予以理解。

9.2乙方为甲方提供航空公司、酒店和其他服务供应商的信息咨询和预订服务,但乙方并不直接拥有或经营航空公司,酒店或者其他运输或与旅行有关的服务产品,因此甲方在预订的服务使用中如果发生损失应由相关服务供应商承担责任,但乙方承诺将尽力协助甲方与相关服务供应商进行协调。

9.3作为商旅预订服务的使用方,甲方需确保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身份(法人或其他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若甲方出现资不抵债、被进行清算、被宣告破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乙方有理由相信或有证据表明甲方履约能力受到影响,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而不需要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9.4合同双方都不承担任何由于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者未接受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而给对方造成的非直接损失或间接利益损失。

9.5因提供服务的需要,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向费控大师对接或上架的运营方调取甲方登记的相关企业信息,乙方承诺对该等信息严格保密。

9.6若根据本合同正文或费控大师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补偿款的,甲方授权乙方有权根据预订费用支付账户等因素自行选择支付给甲方或支付给实际预订的员工。不论支付给甲方或甲方的员工,一旦乙方完成支付,即视为履行完毕。甲方需负责自行处理甲方与员工之间的争议,并使乙方免责。

9.7费控大师提供酒店预订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允许其员工在费控大师线上订单基础上通过线下方式升级客房。若员工线下升级后,只要房费总额仍在甲方差旅标准范围内的,甲方对该房费总金额无异议,并愿意就该房费总额向费控大师支付。若甲方与其员工因线下升级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及其员工自行解决,与费控大师无关,不得影响甲方与费控大师之间的费用结算。

9.8甲方员工使用“个人支付”结算时,若实际预订人并未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费用或支付宝扣款失败的,经乙方催促,自应当支付之日起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该员工继续使用费控大师相关服务功能,直至其完成订单支付甲方的其他员工不受影响。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本合同甲方在线点击确认同意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未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合同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保密

11.1兹就双方之间的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非本合同签署方(双方各自的关联方除外)透露保密信息。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任何补充合同所述内容以及与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等。

11.2任何一方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同时,对于本合同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双方获知保密信息的关联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但在以下情形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非本合同签署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11.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持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则本合同的履行时间应予以延期,双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12.2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在有关机关出具证明书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延期超过30天,本合同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知识产权

13.1费控大师”及相关的标识是费控大师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费控大师书面授权同意,任何形式的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均应禁止。

13.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在本合同期满后均不得对对方所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权利进行侵害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否则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四、反不正当利益

14.1任何一方及其雇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等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向另一方或其关联企业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利益,否则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14.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五、通知

15.1本合同下所规定的通知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信函、系统公告、电子邮件)做出,并发送至以下指定地址,通知的送达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为准。

15.1.1乙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2308,邮编100022费控大师客户满意部收。

15.1.2乙方电子邮箱:market.promotion@ltech.net.cn

15.1.3系统公告甲方可在费控大师管理后台通知或系统发送的弹屏、OA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查看。

15.1.4甲方信函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以甲方在费控大师管理后台填写的收件地址及电子邮件地址为准。

 

十六、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6.1本合同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6.2甲方理解并同意,因业务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16.3因本合同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4本合同取代甲方和乙方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倘若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对其他条款的遵守和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

16.5乙方未就甲方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乙方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动的权利。